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对社会公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公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并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