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方便人民群众,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