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