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年满十六周岁的出海生产作业渔民、船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海渔民、船员备案,但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除外。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