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物业服务人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由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