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协同治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