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政府举办的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明确服务标准。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全民阅读设施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保障社会公众的阅读需求。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