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土地利用/第三节 用地管理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市土地储备机构对未纳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的储备土地可以根据城市规划进行开发、经营、管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