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土地利用/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市政府负责依法组织编制、修改和报批全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各专项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