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国家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经济组织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完善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监督与信息公示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便利度。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不得限定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