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会同政务服务机构推动将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部署于各类适用设备,加强自助终端的开放兼容和集约管理。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协助做好设备部署和日常管理工作。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