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装载货物的,不得影响正常的脚踏骑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