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为辅警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公、备勤场所和交通工具。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