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章 职责第二十三条有效辅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同履行职责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