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与保护/第一节 城市道路第二十九条有效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依法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