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古山寨资源普查,及时认定和登记公布新发现的古山寨。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