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维修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将全市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划转、对账、查询等纳入平台管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