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对婚姻家庭、土地房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物业服务、征收征用、劳动争议、欠薪欠资、社会保障等领域纠纷的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大数据分析预测、主动防控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