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进行编码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