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应当督促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完成编码登记,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