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与节约使用第三十九条有效工业、高耗水服务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鼓励用水量大的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生产用水。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水设备、器具。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