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土地调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开展。规划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土地勘测定界专项调查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埋设土地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移动土地界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