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临时使用农用地的,土地使用人应当履行复垦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土地使用人应当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