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条有效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推动和指导法律服务专业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上市辅导、股权设计、融资、税务、劳动用工、涉外纠纷、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和风险防控等全链条的高水平法律服务,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