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支持在保护区域内的农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等认证,鼓励开发与桑基鱼塘系统有关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提升品牌竞争力。

鼓励建立优良桑、蚕、鱼等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选育和示范推广等活动。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