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用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设置不公开的使用密码等手段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