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社区医疗服务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社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基本医疗相关的中医药服务。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