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家政服务条例/第四章 家政服务消费者第十五条有效家政服务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途径雇用家政服务人员,鼓励通过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和中介制家政服务机构选聘家政服务人员。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