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章 争议解决第四十条有效鼓励经营者、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制定先行赔付保障措施、在线纠纷解决等消费争议处理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建立消费者维权机制,化解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争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