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扶持与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适当陪护时间,支持其进行护理照料。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