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用人单位应当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适当陪护时间,支持其进行护理照料。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