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优化养老营商环境,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医疗、健康、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在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康复护理、智能辅具、智能家居、智能看护、应急救援等领域,推进老年人智能化终端产品用品和技术的设计、研发、创新、应用,提高老年人智能化终端产品用品的供给质量和水平。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