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守信践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