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条有效运输危险废物,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并安装、使用符合规定和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禁止在运输途中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