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海洋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海上交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值守人员、船舶和应急物资等,组织应急演练。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