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海洋开发作业活动交通安全第三十四条有效对通航安全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海洋开发作业活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进行技术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以及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依法划定、调整安全作业区。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