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港口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对已经制定的港口章程,应当定期评估;经评估认为章程规定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