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尚未被认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但具有保护价值、科研价值、艺术价值、城市记忆的街区、建(构)筑物等人文风貌,参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