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计保护第十八条有效滨州市主城区地域色彩以黄橙雅灰为主,其他城区的地域色彩应当结合当地特色确定。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