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运营与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做好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养护,保障安全规范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满足运营需求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业务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考核上岗。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