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运营与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和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运营服务管理规范,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