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保护区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巡查、维护和管理,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及设施安全。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为检查维护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