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地下空间、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具备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设计条件的,应当与周边建筑统筹设计,相互融合。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