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任免案时,提请任免案的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介绍被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说明任免理由;必要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