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任免案,应当由提请任免案的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七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