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有效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