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充分利用孝文化资源优势,挖掘孝文化时代内涵,传承和弘扬孝文化,推动形成孝老爱亲、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