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健全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素养。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使用规范用语,公正文明执法。从事政务服务的单位应当发挥文明服务示范作用,制定文明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金融、通信、物流等行业从业者应当遵守行业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