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六章 对外开放第四十五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功能和布局,加强边境口岸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边境口岸安全、综合服务能力和便利化水平,统筹推进智慧口岸、数字国门试点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保障能力。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进口资源在口岸和腹地产业园区落地加工,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