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大对边境地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