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乡村清洁实行政府主导、村(居)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